卢献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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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赔偿

【交通肇事死亡赔偿】交通肇事撞死人最少赔30万死亡赔偿金“涨价”


来源:东营广饶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dygrjtls.com/ 时间:2014/12/21 10:31:18

       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“涨”了。广东省公安厅近日公布了《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》。今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7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,均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。

    2004年5月,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首次将赔偿基数从“人均消费性支出”调整为“人均可支配收入”,赔偿年限由10年增加到20年,赔偿的基本公式为“人均可支配收入”乘以“赔偿年限”,这样一来,即便忽略误工、医药等费用不算,赔偿金额也比2003年增加一倍多。

    以广州市为例,2005年“人均可支配收入”为13627元,今年则上升到14769.94元,基本赔偿金则为29万余元,加上误工等费用,赔偿金不会低于30万元。仅此一项变化,肇事者将多支付两万余元的赔偿。

    广东省交警部门人士介绍,与200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相比较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、职工平均工资等各项指数均有所上涨。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深圳涨幅最大,上涨了2801元,一般地区上涨了1142元。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与旧标准相同。赔偿惩罚的不断提高,将有助于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则。 

 

 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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